春運返鄉(xiāng) 男子攜帶管制刀具進站被拘留呼和浩特新聞
春運來臨,乘坐火車出行的旅客明顯增多,為保證廣大旅客的返鄉(xiāng)安全,鐵路警方全面加強安檢查危工作,對旅客攜帶物品進行嚴格檢查,嚴防各類危險品進站上車。近日,呼和浩特鐵路警方就查獲了一名攜帶管制刀具進站的旅客。
1月29日13時許,呼和浩特鐵路公安處呼和浩特東車站派出所執(zhí)勤民警接到安檢員報警,稱在安檢時發(fā)現(xiàn)一名旅客攜帶的行李袋內(nèi)裝有一把疑似管制刀具,民警立即趕往現(xiàn)場處置。民警現(xiàn)場詢問得知,旅客肖某知道自己的行李袋中裝有刀具,但他認為這把刀只是用于削水果,即使有彈簧裝置,攜帶乘坐火車也不會觸犯法律,便準備帶著它返回老家。
為判定肖某攜帶刀具的性質(zhì),隨即民警將他傳喚至車站派出所進行進一步調(diào)查。經(jīng)過測量,旅客肖某攜帶的刀具刀身長度只有100毫米,與日常使用的水果刀長度相近,但這把刀具刀身展開后可被刀柄內(nèi)的卡扣固定自鎖,屬于公安部《管制刀具認定標準》中所規(guī)定的管制刀具。
隨后,民警向肖某進行了普法教育,詳細講解了管制刀具的認定標準和常見類型。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肖某因非法攜帶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被給予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他所攜帶的管制刀具也被依法予以收繳。
呼和浩特鐵路警方提醒廣大旅客,春運期間,出行旅客明顯增加,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嚴禁攜帶各類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乘坐火車出行前一定要了解相關(guān)規(guī)定,檢查好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切勿因大意馬虎、心存僥幸而觸犯法律。
[責任編輯:邢俊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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