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天上“掉餡餅” 未成年人充當電詐“幫兇”反受其害呼倫貝爾
“爸媽常常不在家,給我的零花錢又不夠花銷,我只能自己網上找‘兼職’掙錢了。”
眼前這些青少年,最大的剛滿17周歲,最小的也只有14周歲。當民警問及他們涉嫌幫助詐騙行為緣由的時候,小青(化名,15周歲)低著頭泣不成聲的說道。
近日,鄂溫克族自治旗公安局反詐中心民警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在我旗巴彥托海鎮(zhèn)某小區(qū)民房內存在GOIP信號源。隨即,刑偵大隊民警在南街派出所協(xié)助下一舉抓獲小青在內8名涉案嫌疑人,起獲作案手機10部、電腦1臺,并根據(jù)已有線索探明其通過撥打電話引發(fā)案件2起,涉案金額20余萬元,從中獲利1萬余元,但更令民警詫異的是涉案8人均為未成年人。
經了解,今年6月初,小青通過手機某短視頻APP看到一則“手機口”廣告,花哨的封面和高額的“回報”讓小青看到了“致富的商機”,平日里父母不在身邊,不多的生活費讓他對眼前的“兼職”充滿幻想。
隨即,小青迅速通過“飛機”聊天軟件與“上線”取得聯(lián)系,并邀請自己的同學小風(化名)等人一同加入其中。期間,他將自己和小風等人QQ號、QQ昵稱、手機號和手機卡悉數(shù)報給“上線”,分組按照詐騙人員傳授的“話術”冒充客服人員。同步,每組均利用兩部手機免提功能,一部用來撥打受害人電話,另一部手機撥打詐騙人員指定電話,通過詐騙人員遠程控制和語音交流從而實現(xiàn)犯罪活動。隨后,詐騙人員通過小青等人撥打電話時長,以每小時150元至200元不等金額為其支付報酬。而正在樣樣得意數(shù)著“中介費”的小青等人,卻不知自己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
“我和孩子的媽媽常年在外工作,本覺得孩子已經長大了,給他們的錢足夠生活,再有學校的教育就夠了,不曾想他們能走上歪路”在執(zhí)法辦案中心候問室外,一位正在和民警交談的父親不住地嘆氣。
一邊是家長的疏于管教關心缺失,一邊是孩子們涉世未深誤入歧途,以至于在花樣年華觸碰法律紅線,其結果不由讓人唏噓?,F(xiàn)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鄂溫克族自治旗公安局對該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中2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6人處以相應行政處罰。同時,反詐中心民警也叮囑隨行家長多多關注孩子們的成長教育和身前陪伴,悉心呵護好他們的成長之路。
目前,該案正進一步深挖擴線中。
民警提示:
幫助詐騙團伙架設呼轉設備、提供通信線路等行為,均涉嫌違法犯罪。暑期將至,特別要提醒家長注意,加強對孩子的教育引導,防范“手機口”詐騙,在看到孩子使用兩個手機操作或者下載登錄陌生軟件時也要加強警惕,切勿讓孩子為了蠅頭小利,落入“手機口”詐騙陷阱,淪為電信網絡詐騙分子的幫兇,小心一分錢沒賺到,反獲牢獄之災。希望各位家長與公安機關攜起手來,教育引導孩子們知法守法,共同關注他們的健康成長。
(劉 暢)
[責任編輯: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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